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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检须知
- 一、会员须知
- 1、老会员单位每年年检会员证,二OO六年凭老会员证换发新会员证;
- 2、企业入会须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确认盖章后方可成为会员单位;
- 3、会员单位应将公司详细的地址和法人代表的手机号或办公室、财务、人力资源等负责人手机号码,填写清楚、准确,以便我们更好的提供服务;
- 4、当协会无法与会员取得联系时,希望广大会员能主动和协会联系,以保证即时为你们服务(协会地址:南京市成贤街43号1号楼二楼;协会电话:办公室:83619573,83619647;组联部:83612210;直属分会:83214715,83617661;投诉中心:84648808;秘书长:83619528)。
二、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的权利:在本协会内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监督协会工作;对理事会成员提出撤换建议;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反映企业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会员的义务:遵守国家法规;信守职业道德;守法经营;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公共利益;关心社会进步和公益事业;执行协会决议;按时交纳会费等。新注册的私营企业须填写入会申请表。
三、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会费的使用原则及开支范围
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是经费自筹自支的社团,会费是协会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坚持会费专款专用、"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职财务人员,接受财政、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会费主要用于:①聘用人员的工资;②宣传教育资料费;③办公场所及临时活动场所租赁费;④会议及会员活动费;⑤救灾、扶贫费;⑥会员学习、考察及顾问费;⑦车辆燃料、维修、保险费;⑧上缴上级团体会费;⑨企业招商引资及招聘下岗失业人员活动费。
四、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收费的依据和标准
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2003)95号文件的规定, 经全市私营、个体代表大会决议,私营企业会费标准为: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每年交会费300元;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每年交会费500元;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每年交会费1000元;注册资本在1000
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每年交会费2000元。个体工商户会费标为:每月5-10元(农村5元/月,城区10元/月)。
五、为会员提供的服务项目
⑴通过协会简报和新闻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信息;反映南京市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及热点、难点和最新情况,宣传私个经济组织中的好人好事和好经验;
⑵调研、收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意见,免费受理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的咨询和投诉并及时反映给政府相关部门,为政府制定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⑶为其在各种经营活动中,所需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签发许可证、营业证、合格证、治安证等提供证明;
⑷为企业法人及员工在出国(境)办理公安审批时签署意见;
⑸为其在产品鉴定、质量认证、产品定价、新产品项目申报、企业参与招、投标、职称评定、先进评选、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提供证明或签署意见;
⑹组织私营企业人员出国商务考察、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接洽国内外相关经济组织来南京私营企业参观、考察;
⑺受企业委托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送法上门;
⑻负责组织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理事及常务理事。不定期开展活动;
⑼私营企业党委负责对私营企业的党支部、妇联等组织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及员工党员关系的接转;
⑽沟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并进行协调;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调解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
⑾组织私、个企业总结交流生产经营经验和解决实际困难的办法;组织企业经理人参与各项培训;
⑿协会组织广大私个企业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光彩之星"、"重合同、守信用"、"文明企业"、"文明经营户"等争先创优活动,并负责推荐、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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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办单位:南京市民营经济协会 技术支持:江苏优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84483365 传真:025-84600619 Copyright 2008 www.njsmyjj.com 南京市民营经济网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苏ICP备090699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