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江苏省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苏私个协(2011)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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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苔覆盖的印记---
古韵江苏摄影作品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省协会直属分会:
现将《青苔覆盖的印记----古韵江苏摄影作品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私个协会 摄影展 方案 通知
青苔覆盖的印记----古韵江苏摄影作品展
实施方案
为了丰富全省私个协会会员文化生活,陶冶会员思想情操,凸显江苏民营经济界人士的文化修养和精神内涵,增强协会的凝聚力、活力和社会影响力,现决定举办“青苔覆盖的印记----古韵江苏摄影作品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作品主题
站在艺术的角度,采取写实的手法,以江苏历史人文景观为题材,用摄影图片的形式,展现江苏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
二、主办单位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摄影家协会;江苏省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冠名单位。
三、协办单位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省辖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四、参展对象
全省民营经济界人士;全省私个协会工作人员及工商干部。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不得用电脑合成;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通过添加或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和原始影像。作品仅限彩色。
(二)每幅作品必须有标题,字数不能超过15个汉字并配有30至50个字的解说词。解说词的要求:以古朴高雅、韵味悠长的语句,介绍作品承载的历史积淀或折射出的文化底韵。
(三)参展者必须同意以下条款:
1.参展作品是必须参展者的原创作品。
2.参展作品一旦发生第三方纠纷,取消参展资格,且一切责任与主办方无关。
3.主办方有权将作品用于公共宣传、出版等非经营性商业用途,无需向获奖者支付任何费用。
4.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评委构成
由主办方领导和省著名摄影家担任摄影展评委,评选参展作品及获奖作品。
七、参展流程
(一)组织报送参评作品的单位及数量:以省辖市协会为单位,组织作品征集和初选工作;各省辖市报送的参评作品数量不得低于30幅。
(二)报送参评作品的时间及方式:2011年10月底前,各省辖市协会以10吋扩印片形式报送,作品背面粘贴《参评作品详情表》(详见附件1),同时报送《协会参评作品汇总表》(详见附件2)。
(三)参展作品选择方式:摄影展评委从各地报送的参评作品中优选出150幅作品作为参展作品。主办方调用电子版的参展作品后,由主办方统一制作成24吋(各省辖市私个协会承担制作费)展出。
(四)展出时间及方式:2012年3月上旬,先在省美术馆展出3天,之后到各省辖市巡展。
(五)作品返还:巡展结束后全部返还给各相关省辖市协会。
八、评奖及奖励方式
评委对参展的150幅作品进行评奖,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同时设组织奖5名。本次摄影展中参展的作品均发证书,获三等奖以上的作品颁发奖杯和证书,获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
九、画册制作及发行
为了扩大摄影展的影响,拟将参展的150幅作品制作成画册,并挑选部分优秀作品制作成台历,分发给省及各省辖市有关部门。画册编委会成员由省工商局、省私个协会领导及省各直属局分管局长、各省辖市级协会会长、秘书长组成。
十、经费筹集
展出、评奖及画册、台历制作经费预计40万元,省辖市私个协会各承担1至2万元,不足部分由省私个协会承担。
十一、摄影展活动联系方式
摄影展联系人:省私个协会肖恺宁、陶利红;电话:025-86630423、83317749
市协会:曹 炜 电话:83353330 手机:18913891283